人际交往厌食症影响人际交往,因此,很有必要防止其产生极其不良影响。
一、不良影响作用
(一)影响厌食者正常心理。由于厌食者对某一亲近或频率过高的行为产生了反感厌倦心理,但往往出于某种友情、道义、责任等心理不得不接受某种亲近或频率过高的行为;这就在厌食者心理产生纠结、烦恼等矛盾心理状态:本我与自我抗争,这里也包含了一种友情绑架自我的情绪内容。
(二)影响引起者人格尊严。由于引起者让他人产生了,一方面厌食者往往对其产生不满,进而不尊重引起者;另一方面傍观者也可能对引起者产生不尊重促使者;由此,引起者人格尊严受到了影响。但有时,引起者自己还没有感觉自我人格尊严受到了影响,特别是人格尊严受到影响初期,更加难以感觉,因为,此时,他促使他人产生厌食心理掩盖了这种感觉心理。
(三)影响人际关系正常维系与发展。一般说,引起者的亲近心理得到满足,频率过高的情谊行为能以实现,但厌食者往往因反感、厌倦心理影响其满足与实现,特别时间长了,次数多了,这种矛盾将表现突出。引起者往往认为厌食者不讲友情、道义和责任;而厌食者则认为厌食者不顾他人感受,也缺乏自尊。长此以往,必将影响人际关系的正常维系和发展。
二、如何防止厌食症
(一)厌食症试探。主要有三个方法:一是经验法,就是依据拟参加活动者的兴趣爱好、以前活动活跃度及表现,以及参加者的年龄、性别、社会地位、与活动关联度、与其他活动者的关系等经验判断,他是否可能产生厌食症。比如上次他参加类似活动就勉强或不积极,又如都是老年人活动,邀请年轻人或与参加活动者关系不很好者,这都可能产生厌食症。
二是邀请法,就是你发出邀请他以某种理由拒绝,或你发出信息不及时、甚至不回复,根据分析和了解,其理由不充分或确实为不愿意参加或没及时回复或不回复,这都可能产生了厌食症。
三是活动法。通过活动过程中的表象,其活动表现不积极,活动中表现和回复信息应付式,这都有可能产生了厌食症。
(二)掌握亲近度。心理学认为,人与人之间的亲近程度(简称亲近度)是与人与之间的社会关系、血缘关系、交往情谊等密切相关的,超越这种相关关系,就很可能让人不适、反感,严重的,还可能产生不满愤怒情绪。因此,人们在人际交往中应遵循这一原理,在主动邀请他人吃饭、旅游、打牌等社交活动时,要重视组织者与被邀请者之间的关系和被邀请者之间的关系,要思考和评估参与社交活动者之间的亲近度是否适合这次活动,如果不适合或者取消或者采取其它补救措施。
这里的补救措施可以同一活动运用多个空间和不同人员组合进行,如A包房是张三、李四、王五等等,B房间由甲、乙、丙等等进行。特别需要注意的是,人们在组织活动时,往往只注意组织者与参与者亲近度,而忽视了被邀者之间的亲近度,由此影响活动效果,甚至使活动失败;如果有这一情形,可以考虑用上述补救措施解决。
(三)控制好频率。人们厌倦心理与人们同一方式行为频率极为相关,也与被邀请者的性格、气质、爱好、文化程度、社会地位等相关,活动与被邀者相适应,其厌倦心理频率高,即较难产生厌倦心理;反之,其厌倦心理频率低,即较容易产生厌倦心理。同时,这种厌倦心理的频率与组织者又很为相关,当组织者与参与者亲近度高和较大的利益关联,组织者有较高的权威性,其厌倦心理的频率高,也就是较难产生厌倦心理;反之,则厌倦心理频率低,较容易产生厌倦心理。
为了提高厌食频率,可以采取活动多样化,让人产生新鲜感,当活动有了新鲜感,人们所受刺激变化了,其厌食频率自然就高了。
厌食频率控制方法是:依据促使者权威、人际关系、个体特征、社会环境等具体情况掌握。
(四)更换方式。有时为了某种社交目的,确实想邀某人参加,甚至是一个重要人物,他的参加,或能解决自己某个人生问题,或能活跃气氛;但预计邀他参加,可能他不很愿意,这时可以采取更换活动形式、更换活动内容,甚至采取邀请与其要好人参加,这时,被邀者则可能有兴趣,甚至积极参加。
当你知道某人与你存在某种误会,不愿回复你信息,这时,你可以发出他感兴趣的兴趣,或采取邀他参加某个饭局、某个社交活动,通过这些更换社交方式沉清误会和改善彼此关系。
(五)尊重他人感受。当组织者感受到他人不愿参与活动时,最好不要过于勉强;或是他对活动还没有产生饥饿感,或者因活动频率过高产生了厌倦心理;只有尊重他的感受,让其自然对活动产生饥饿感或不因活动频率过高产生了厌倦心理时,再邀他参加活动,他很可能会欣然接受。
(六)珍惜交往情谊。一是珍惜别人情谊,过于勉强他人将有损其对你的情谊,本来是因厌食症所致拒绝你的邀请,但勉强其难将使其情谊减弱。二是珍惜自己的情谊,针对他人拒绝,应理性认识,确是厌食症所致,不应在意,且需对自己今后交往行为有所改进,不应他人拒绝而减弱对他人的情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