神经性厌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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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Uhjnbcbe - 2022/8/30 6:04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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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老子五千言》第53节前部说:「使我介然有知也,行于大道,唯施是畏。」

「唯施是畏」就是怕走邪道,属于反面教材。可是《老子五千言》却将这个反面教材置于「行于大道」的核心位置,其地位之关键甚至超过了「正道」本身的一些内容,强调力度可见一斑。

《老子五千言》为了推销自己的主张,分别从正反两方面来详细阐述了何谓「正道」,何谓「邪道」。这样的表达方法,也同样说明了对内容的高度重视。

一、大道甚夷。

第53节的中部集中介绍「正道」,包括一个总纲,三个现象。

「正道」的一个总纲:「大道甚夷,民甚好解。」

在这之前《老子五千言》设置了一个前提,是「使我介然有知也」。

不要因为指向的是作者自己,所以就认为这句话都是谦词。实际上作者推己及人,可以用来泛指所有的人,如果都能够「有知」,就都可以导向下文。

这包括两个方面。一个方面,「有知」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目标。

上一节刚刚讨论的是「知常」的话题。「知常」是「袭常」的前提和基础,极致的发展前景是可以「用其光」,乃至「复归于明」,为「身」免殃,并且以「身」归明。归根到底是知道生命的本质是什么,并得以回归这个本质。

第53节依然在持续这个话题,继续巩固上一节的相关知识。而且在某种程度上,把「有知」当做一个前提,将普遍的社会现象列为「有知」之后的一种具体的实践活动,即只要「知」就可以「行于大道」,也就是将「知」的精髓利用与社会实践,说这产生社会发展的康庄大道,以此极大的拔高了「有知」的现实意义和社会价值。

「大道甚夷,民甚好解。」是总纲。「夷」,应该就是「微」、「希」、「夷」的「夷」。语出第14节的「视之而弗见,名之曰微。听之而弗,闻名之曰希。搏之而弗得,名之曰夷。」

第14节的「夷」,与这个字的本义「平」有很大的区别。这里的「夷」如同「微」是「看不见」,「希」是「听不到」,所以「夷」是「摸不着」。有人因此得出「微」即「小」,「希」即「远」,「夷」即「虚」的结论,或几近之。

由于历史上王弼人等都是将这里的「夷」曲解为「平」,认为「大道甚平」非常妥当,但是后边的「民甚好解」反而说不通了。于是就有了「民甚好径」的版本,从「道」到「径」,「民」一下子就成了那些走邪道之流。整个的意思天翻地覆,黑白颠倒。

「大道甚夷」的正解是「大道甚虚」,老百姓很难摸到门径。所以才有后边的「民甚好解」,因此才出现了许许多多、五花八门、千奇百怪的种种理解,包括王弼的「民甚好径」,都是喜欢走「捷径」,不遵守规矩惹的祸。

「正道」的三个现象:「朝甚除,田甚芜,仓甚虚。」

1、「朝甚除」,朝廷之上长满蒿草,真的是敢说话的典范,亏老先生开口。

朝廷长草所意味的并非怠*,而是「无为」,是作者一贯提倡的「无为而治」。也就是统治者并不积极干预社会实践,而是任由自然规律来左右整个社会的发展方向,以及前景。

2、「田甚芜」,就是田地抛荒,也就是主张不要重视农业生产,这可以说是一个反规律,反社会的思想,所以同样振聋发聩。

但是,没有庄稼,一旦缺衣少食,人怎么生活下去?看来哲学家不问世事的一贯作风确有传统,是有悠久的历史的。

《老子五千言》当然并不是希望或者追求缺衣少食,而是对于人类的正常生活需要,有一个人为的、理想的限定,主张不要超过满足温饱的程度,对此同样寄予了美好的愿望。

3、「仓甚虚」,

《老子五千言》反对的是「余食」,不希望人类家过于追求物质财富,将这个追求限制在维持生命的、最基础的生活水准。

因此《老子五千言》大张旗鼓、不遗余力的反对「余食」,认为在维持基础温饱的同时,人类不应该有多一点的积蓄,认为所有的多余的物资的保存,都在侵蚀人类的精神,都有导致和培养奢侈之风的危险,必须毫不犹豫地予以禁止。

二、盗夸非道。

第53节尾部谈「邪道」,同样包括三个表现和一个总结。在文字结构形式方面,也与上一部分呈明显的反对。

「邪道」的三个表现:「服文采,带利剑,厌食而财货有余。」

1、「服文采」,这是从穿着打扮的方面来判断是不是「邪道」。「服文采」这个点选择得漂亮,凡是身上搞一些「纹饰」与「色彩」的,就都超过了底线,划归「邪道」。

2、「带利剑」,无论是作为配饰,还是武器,《老子五千言》都是坚决的反对私人持枪派。理由是这些东西不符合「善者果」的深层原理,是逆道而行,只能说「邪道」。

3、「厌食而财货有余」,这里的「厌食」,不是现在的「厌食症」的「厌食」,而相对于是「余食赘行」的那个「余食」,「厌食」说的是多余的饮食,与「财货有余」的意思差不多,都自然有令人非常厌恶的成分。

「邪道」的一个总结:「是谓盗夸,盗夸非道也。」

以前的诸多解释,建立在「夸」同「竽」的基础上,依据来自于高亨先生的《老子正話》云:「夸、竽同聲系,古通用。」然后再套用韓非的《解老》之说。

「是故观之:大姦作則小盜隨,大姦唱則小盗和。竽也者,五聲之長者也,故竽先則鐘瑟皆隨,竽唱則諸樂皆和。今大姦作則俗之民唱,俗之民唱則小盗必和。」

韩非的结论为:「故服文采,带利劍,厭飲食,而資貨有餘者,是之谓盗竽矣。」明显是先改「夸」为「竽」,然后得夸夸其谈,随性之处,不言而喻。

这里的「夸」取其本义,是「贵而不为夸」的「奢侈」之义。所以「盗夸」的正解,是「像抢来的财富那样的挥霍」,即「奢侈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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